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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修订发布
2024年12月03日 10:02:46
来源:Ky开元集团 作者:羊舌木 点击量:7403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司主持修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技术支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正式发布。
【化工仪器网 时事热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险废物判定的重要法定依据,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司主持修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技术支撑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36号,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发布。

《名录》自1998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历经2008年、2016年和2021年3次修订,已经得到逐步完善。2021年修订和此次修订主要是针对《名录》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社会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修订,幅度较小,更具有时效性。
此次修订重点针对《名录》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和社会反映集中的煤焦油、农药废盐、有色冶炼废物等进行了修订,及时响应了社会关注点,较以往修订更具时效性。
《名录》由正文、附表和附录三部分构成,本次修订主要对三部分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一是正文部分,修改了第六条第二款,完善了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本次修订明确,上述废物首先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对照本名录中已有的废物代码进行归类;确实无法按已有废物代码归类的,才应当确定其所属废物类别,按代码“900-000-××”(××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二是附表部分,《名录》共计列入470种危险废物,相比2021年版《名录》总共增加了3种。其中,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和管理实践,整合2种废物代码、拆分1种废物代码;新增4种普遍具有危险特性的锡冶炼废物。此外,修改了个别危险废物的文字表述或危险特性表述,还新增了6条注释。
三是附录部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结果和各地环境管理实践,删除了2条豁免规定,新增了1条豁免规定,修改部分危险废物豁免条件表述。“豁免条件”的说明新增加了“仍应符合固体废物管理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与此同时,《名录》正文第三条对豁免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此次《名录》修订延续了《名录》的整体结构,坚持精准及时、科学有序、风险防控的原则,是对《名录》的进一步维护。《名录》修订是完善我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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