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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采样器和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采购招标

  • 公告日期 2016-03-28
  • 截止日期 2016-06-28
  • 所在地区

  • 所属行业

    分析仪器/样品处理设备/采样器

详细信息

      内容:

      受天津市河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购买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和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受天津市河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委托,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购买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和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环境保护监测站购买智能24小时TSP综合采样器和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项目

      2.项目编号:MLWH-HB-2016-02

      二、项目内容:

      我站现场应急监测能力严重不足。由于环境类突发性污染事故具有突发性、严重性等特点,须快速及时地掌握现场污染物数据为应急提供决策依据。目前我站仅有少量水质类应急监测设备,监测范围有限;尚无大气应急监测设备,无法满足最基本的应急事故处理要求,特别是当前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3.6万元。购买智能24小时综合采样器4台,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1台。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在有效期内。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在有效期内。

      (五)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九)投标人非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 分至11 时0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红桥区新三条石大街尚都家园2-4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携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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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非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须递交一份投标单位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固定电话,税号,开户行银行名称,开户行账号)以及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minlian093@126.com 。

      4. 磋商文件的售价:

      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4月8日14:00-14:30

      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红桥区新三条石大街尚都家园2-4

      3. 磋商时间:2016年4月8日14:30

      4. 磋商地点:天津市红桥区新三条石大街尚都家园2-4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女士

      2.联系电话:81351271 87585028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环保局监测站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日纬路4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工 26298011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新三条石大街尚都家园2-4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谈判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方、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方、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7日2016年3月27日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津市民联万华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629801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新三条石大街尚都家园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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