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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厉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
2025年07月22日 15:08:04 来源:Ky开元集团 点击量:333

江西省严厉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明确规定了属于投标(响应)无效的具体情形,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保障。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遏制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通知》中详细阐述了串通投标行为的多种表现形式,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也使得政府采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有效预防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明确属于投标(响应)无效的具体情形
 
  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供应商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主板序列号、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三)不同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计算机IP地址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
 
  二、实时预警和推送串通投标线索信息
 
  在开、评标过程中,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应实时对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创建标识码、上传或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上传投标文件计算机IP地址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将比对结果实时推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并同步推送至采购人和同级财政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集团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串通投标数据分析预警功能,为打击供应商串通投标行为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三、评审现场依法处理投标行为
 
  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或上传、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机器码等硬件信息相同或属于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恶意串通、视同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对不同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计算机的IP地址相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并在评审报告中对相关情况予以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提醒评审专家依照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无效的规定进行评审。
 
  四、强化打击串通投标行为各方责任
 
  各采购人要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加强对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活动的监督,对因串通投标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的供应商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未按规定执行的,或供应商2次以上(含2次)因串通投标被认定为投标(响应)无效,以及供应商应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但未被处理,致使其继续参与采购活动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按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素材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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