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开元集团首页>资讯中心>市场商机>正文

预算近300万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多款实验室设备
2024年05月24日 09:28:53 来源:Ky开元集团 点击量:5086

近日,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告,计划对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预算近300万。

  【化工仪器网 市场商机】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承担传染性疾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公共卫生检验检测及监测、评价工作,在实现全市健康创造中彰显疾控之特、突出疾控之要、 落实疾控之为。
 
  近日,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告,计划对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预算近300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4-A-0061
 
  项目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299.6万元
 
  最高限价:299.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1包:(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第2、3、7包:(一)本项目第二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4、5、6、8包:(一)本项目第四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本项目第四、五、六、八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第二、三、七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到 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关键词

相关阅读 Related Reading

查看更多+
  • 预算360万元 北京师范大学采购连续光谱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北京师范大学就“北京师范大学连续光谱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预算360万元。
    2025-07-22 09:33:00
  • 预算210万元 北京大学采购共聚焦显微镜

    近日,北京大学委托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预算210万元。
    2025-07-22 09:23:10
  • 预算294万元 大连理工大学采购共聚焦显微镜

    近日,大连理工大学委托大连富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超分辨转盘共聚焦显微镜系统,预算294万元。
    2025-07-22 09:07:35
  • 全自动金相显微镜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全自动金相显微镜,项目编号:0626-244240110092,招标范围:全自动金相显微镜,招标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
    2025-07-21 11:39:42
  • 预算220万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采购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标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项目编号ZJ-2531947-02,预算220万元。
    2025-07-21 11:19:28
  • 预算255.22万元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采购水生态监测仪器

    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公开招标,采购生物显微镜、凝胶成像仪等仪器设备,预算255.22万元。
    2025-07-21 10:49:07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Ky开元集团”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Ky开元集团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Ky开元集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他来源(非Ky开元集团)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